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瓯海区财政局关于财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
(瓯财审字〔2022〕5 号)
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浙江省代理记账许可证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浙财发规〔2022〕8 号)等文件精神,为规范财务代理服务市场,明确财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,现对瓯海区财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:
收费基本原则
(一)坚持市场导向,由代理记账机构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。
(二)遵循公平合理、价格公示的原则,禁止低价倾销和恶意竞争。
(三)兼顾代理记账机构的合理利润和委托人的承受能力。
收费标准
代理记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企业规模、行业类别、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,具体如下:
(一)小微企业(年营业额500万元以下):

基本代理记账服务:200-400元/月;
增值代理记账服务:500-1000元/月。
(二)小型企业(年营业额500万元-1000万元):
基本代理记账服务:300-500元/月;
增值代理记账服务:800-1500元/月。
(三)中型企业(年营业额1000万元-2000万元):
基本代理记账服务:400-600元/月;
增值代理记账服务:1000-2000元/月。
(四)大型企业(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):
基本代理记账服务:500-800元/月;
增值代理记账服务:1500-3000元/月。
其他收费项目
(一)代理记账以外的服务,如税务咨询、财务管理、工商注册等,由代理记账机构与委托人另行约定。
(二)委托人在签订代理记账协议前,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将收费标准、服务内容等事项向委托人明确告知。
四、监督管理
(一)瓯海区财政局负责财务代理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。
(二)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,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(三)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服务收费有异议的,可以向瓯海区财政局投诉举报。
五、有效期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瓯海区财政局
2023年2月8日